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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单作礼品,是耶非耶?

1999-03-07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张磊 宁文

最近,南京流行一种新的礼品——保险单。保单中的险种以人寿险为主,保险额少则5000元,多则上万、甚至10万元。送礼者中,长辈大都花费不足千元,为儿孙们办一份既有助学金又有婚嫁金的保险;也有一些公司老板为表彰员工,奖励他们一份养老金保险。除了这些富有人情味的礼品险外,还有一种一次性交清万元保费的礼品险,保单最终现金价值可逾10万元。

保险单成礼品,使不温不火的保险市场陡然兴旺起来。以平安保险为例,仅寿险一种,春节前的10天内就做了640万元业务,比平时翻了一番多。

众多保险机构对此喜出望外。他们认为,送保险打破了往年过年送压岁钱的老套路,既大方、省事又有意义,值得提倡。当前人们的保险意识还比较淡薄,送保险无论对送礼者还是收礼者都有普及保险知识的作用。

但一些业内人士却认为,保险是责任担保,如何保应因人而异。尤其是人寿险,送礼者对被保人的年龄、健康状况等难以全面掌握,今后在办理保险给付时,容易遇到麻烦。人寿险不宜作礼品。此外,保险本身具有保密性,送保险很可能被当作一种新的、较隐蔽的行贿手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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